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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跨省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的通知》,启动了宜宾至宜昌河段(含长江中小支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含本地区中小支流)、黄河流域库耶河、淮河流域南四湖等30项跨省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30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启动

开展河流配水是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流域水量分配,确定全流域可分配水量和相关省、自治区的水量分配份额,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优化发展规模、发展结构和发展布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优质发展。

30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启动

水利部要求河流水量分配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水资源状况,保证河流湖泊的生态流量(水量),可分配水量不得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要考虑国家和流域地区的重大发展战略需要,尊重现状,合理用水。要统筹各种供水来源,不要重复配水。(记者王浩)

30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启动

人民日报(2019年12月11日,第13版)

编辑:张静文

标题:30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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