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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垃圾分类”再次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在过去的几天里,读者和朋友写信给本报,表达他们对立法促进垃圾分类的赞同和支持。与此同时,他们也积极地就如何落实已经宣传多年的“人人有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咋落实

“根据法律,如果你做得不好,你将受到惩罚,迫使我们把这件早该做好的事情做好。”

“一个多星期以来,垃圾分类一直是家里和工作中讨论最多的话题。每天早晚,社区里都能看到邻居提着不同的垃圾袋有说有笑地倒垃圾。”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白先生说,他的孩子今年9岁。最近在吃米饭或零食时,突然出现了“这一个是干垃圾”和“那一个应该扔进湿垃圾袋里”。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咋落实

巧合的是,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读者裴佳佳说,以前社区里有很多垃圾桶和垃圾。现在只有两个固定的投递点,垃圾一天清理两次。如果居民不知道如何分类垃圾,网站由管理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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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的一位名叫蔡勇的读者报道说,他的家人几个月前就开始学习垃圾分类,为了防止出错,冰箱上贴了一张详细的表格。社区还开设了学习垃圾分类的专题课程,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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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提倡垃圾分类,这种改变是立竿见影的。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个人搅拌垃圾,最高罚款200元;单位混运或者混运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事实上,垃圾分类已经提倡多年了。大多数人都非常熟悉这个概念,认为值得去做。但是在生活中,我们总是缺乏行动和意识,归根结底,我们仍然缺乏对垃圾分类、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充分认识。现在,根据法律,如果我们做得不好,我们将受到惩罚,迫使我们把这个早该做好的事情做好。”裴佳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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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北京、广州、杭州、厦门等城市已经出台了实施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现在,《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清运规定(草案)》已经完成征求社会意见,立法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成都、郑州等地的相关立法草案也处于征求社会意见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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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其中写入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中国的垃圾分类将从以前的倡导阶段转向法治阶段,通过立法推动垃圾分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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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我第一次关注,觉得是好事。同时,我也觉得有些人不适应。”江苏南京的一位读者杨涛(音译)说:“这就像当年因酒后驾车而被判刑一样。起初,社会上有很多反对的声音。现在,“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出现在脑海中。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垃圾分类将逐渐从制度上的要求转变为自觉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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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制度和细节管理,努力促进减少浪费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是惩罚。纵观《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仅明确规定了公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义务,而且对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资源再利用等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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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些地方垃圾分类实施效果不佳,这不仅与群众意识淡薄有关,还与后期处理不规范、不充分有关。来自云南昆明的读者毛雪峰(音译)说:“一些居民已经有意识地将垃圾分类。然而,由于社区的垃圾收集点只有一个垃圾桶,居民们仍然不得不将所有分类的垃圾扔进同一个垃圾桶。久而久之,分类也等于白点,它们不再把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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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翼城市的一位读者杨明生(音译)反映了类似的情况:“分类垃圾桶只是放在显眼的地方用来装饰,社区走廊里的垃圾仍然是‘一桶’。”甚至周围的高端社区也确实被分类了,但它们在运输过程中混合在一起。各种各样的垃圾被收集在一辆皮卡车里,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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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读者陈晖认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垃圾精细化分类,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的配套工作,尤其是每一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可回收材料和可降解有机物要按规定使用和处置,有害废物要由有害废物处置单位使用或无害化处置,其他垃圾要分类、拆解和综合利用;如果不能综合利用,必须严格按照卫生填埋或焚烧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前期工作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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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安县的一位读者刘红音(音)建议,应该从整体上建立一个高效、先进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并明确分类标准、处理方法和最终目的地,以便制定基层执行标准、垃圾处理流程和回收系统。特别是要按照工业化和市场化的要求,完善资金、税收、市场和技术服务等优惠政策,重点支持一批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建设,努力使垃圾分类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环保价值共同发展、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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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福建省福州市的一位读者黄琳斌在他的信中详细讲述了一个细节:在很多情况下,酒店提供的肥皂只被顾客丢弃一次,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也增加了垃圾处理的负担。事实上,酒店可以在细节上做得更好,要求制造商提供的肥皂尽可能小,最好使用一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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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越少,越有利于垃圾分类."黄琳斌说,中国的消费市场是巨大的,它似乎只是一块酒店肥皂,因为产量巨大,产生的垃圾量相当惊人。因此,为了促进减少浪费,不要低估细节。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要自觉强化环保和节约资源的意识,开动脑筋,积极行动,注重细节,努力从源头上大幅度减少垃圾的产生。例如,制造商和商家试图在确保产品质量和流通安全的前提下简化产品包装;消费者在购物时也应该考虑实际需要,避免浪费,尽量少用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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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它扔在手边”并不是一个小节问题,而是让系统成为一种习惯

“现在有些地方有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如果在这一环节失去了链条,立法的效果将大大降低。”四川省平武县的一位读者王世东(音译)指出,有些人有不责怪公众的心理,看到别人违规,他们就会跟着做;一些执法人员觉得监督很难,处罚很轻甚至微不足道。“在这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要求一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使垃圾分类系统成为一个‘硬约束’,让群众认识到‘随手扔’不是小事。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制度监管,确保工作人员在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对不按规定操作的要进行处罚,切实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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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不是目的,但最根本的是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因为家庭成员懒惰,缺乏环保意识,他们等待垃圾桶装满或有气味,然后他们收集所有的垃圾。因为储蓄,即使家里的老人也会在家里存几个垃圾桶。首先把垃圾倒进口袋,然后扔掉。”安徽省宣城市读者张志勇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帮助群众了解和纠正一些不良生活习惯,激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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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仍然有一些居民不知道垃圾混合的危害,不知道垃圾分类的好处,不习惯垃圾分类,习惯于随意丢弃和堆放。”河南西华县的一位读者彭樊氏说,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向群众清楚地解释垃圾混合的危害和垃圾分类的好处,并了解垃圾填埋的高成本,从垃圾中回收可利用原料的经济价值和减少空气体污染的环保价值,这样居民就可以有意识地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同时,加强垃圾分类的操作指导,教育群众准确地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咋落实

“除了宣传活动、学校教育和法律法规的执行之外,它是分类、习惯和长期做垃圾的基础,真正使群众变被动和主动,把‘我应该’变成‘我愿意’。”安徽省蚌埠市的孟景亚建议我们应该从最直观的“变废为宝”开始。例如,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绿点超市”,开展垃圾分类“礼品采购点”活动,将塑料油桶、汽水瓶、罐头、酱油瓶、废旧电池、纸箱、泡沫盒等常见的非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然后“明码标价”,标明其对应的点数和一定数量后可以交换的日用品。在某种程度上,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通过提高人们的获取感,可以有效增强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有助于日常生活中的垃圾分类。(记者张洋)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咋落实

人民日报(2019年7月8日07版)

编辑:张静文

标题: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咋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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