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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活动很有意义。”“这次审计让我深受感动。”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开审理了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组织30家重点废弃物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多名环保志愿者出席庭审,零距离接受环境违法案件的警示和教育。

非法倾倒垃圾 19人被刑拘

“这次审计让我们深有感触。倾倒垃圾和污染环境将被判刑,更不用说我们公司还产生固体废物。”一家表面处理企业的负责人对此印象深刻。

据了解,2017年下半年,被告张某某指使被告张将垃圾倾倒在新昌县梅竹镇马家田村蜈蚣地里。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经被告邱某、(另行处理)介绍和联系,被告张同意被告顾某、唐某(另行处理)倾倒垃圾和收取场地费。后两被告顾某、唐某相互配合,在杭州市部分垃圾转运站、物业服务公司、建筑工地非法收集垃圾,由相关被告运至新昌县梅竹镇马家田村蜈蚣田,共7500多吨。

非法倾倒垃圾 19人被刑拘

2018年3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查处了张、顾联合实施的一起非法倾倒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的案件。经新昌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核实,涉案人员19人,全部被刑事拘留。

非法倾倒垃圾 19人被刑拘

垃圾属于固体废物,会产生臭气和渗滤液,污染环境。随意倾倒大量垃圾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甚至生态破坏。根据绍兴市环境保护科技服务中心2018年10月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意见》,本案生态环境损害价值为259.13万元,涉案人员应同时承担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和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非法倾倒垃圾 19人被刑拘

对此,公诉人在庭审中认为,张等10名被告人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他们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张等13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包括张在内的5名被告和包括杭州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在内的8名被告依法赔偿生态环境破坏费。

非法倾倒垃圾 19人被刑拘

听取了庭审后,重点企业环保负责人张敏杰表示:“这次庭审对我们来说就像一杯好酒。今后如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意识,是值得我们企业主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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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感动了企业的负责人,也感动了现场的志愿者。环保志愿者周说:“今天的庭审让我很感动。”我们每个单位都应该规范垃圾的处理。作为一名环保志愿者,我们将努力宣传环保的重要性。”

非法倾倒垃圾 19人被刑拘

新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强表示,此案的审理除了具有教育意义外,也为法院今后审理相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参考,也显示了新昌县加大环境污染犯罪处罚力度的决心。(实习记者朱志祥记者阎立阳通讯员潘小红)

非法倾倒垃圾 19人被刑拘

编辑: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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