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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就4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审4名被告被宣告无罪。

据报道,原审被告秦云因在卢氏县某地挖掘一丛蓝草和三种植物而被判刑。经鉴定,其采集的早熟禾属于大花蕙兰。最初审判中的其他三名被告也有类似的经历。最后四人以不构成犯罪为由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5月,卢氏县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经复核,发现大花蕙兰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根据刑法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原判决适用法律有误。(记者徐伟)

河南非法采伐重点保护植物案再审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4日,第14版)

编辑:计然

标题:河南非法采伐重点保护植物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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