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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4日召开的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了解到,广西将迅速、严格地做好中央环保检查员“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办法和环境保护职责规定。那些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人应该被记录下来,他们应该对生命负责,他们不应该被转移到重要的位置或被提升和使用。

广西落实领导干部环保责任

会议指出,广西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完善“绿色gdp”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形成正确的导向。对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及时予以告诫和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而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于中央环保巡视员“回头看”指出的整改问题,绝对不允许出现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问题。一经发现,应严肃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广西落实领导干部环保责任

根据综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广西有5类100多个问题可以纳入中央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主要有技术和生产能力落后、企业非法排污、黑臭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和管理等。为解决上述问题,广西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监督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记者刘华新庞)

广西落实领导干部环保责任

《人民日报》(2018年7月25日,第14版)

编者:张嘉诚

标题:广西落实领导干部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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