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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2019年8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计划于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 00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国家医疗保险局副局长陈金福介绍了加强供应保障、稳定常用药品价格的措施,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以下是原文:

记者:在此之前,中国对药品储存有相关要求。你能简要介绍一下中国药品储存的现状吗?短缺药品的正常储备机制今后将在哪些方面得到改善?

国家健康和福利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谢谢你对药物储备系统的提问和关注。事实上,药品储备制度在我国建立得很早,但该制度还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针对我国药品储备的现状,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加强药品储备管理的通知》,这是前期工作的基础。此外,原国家经贸委于1999年发布了《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这两个文件规定,国家医药储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存储,动态管理,有偿使用,这是当时两个文件对药品储备制度的基本要求。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中央常规储备主要是应对灾害、疫情和突发事件所需的普通药品和医疗器械,特别储备主要是应对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所需的疫苗和特殊药品。除新疆、西藏和海南外,其他28个省都建立了地方医药储备。这种储备制度还有一个特点:国家医药储备没有充分发挥其在解决临床药品短缺问题中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目前的药品储备体系的情况。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关于短缺药品储备,根据2017年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等省探索建立正常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江苏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作为储备短缺药品的周转金,卫生部牵头制定短缺药品清单,对19种易短缺药品实行定点储备采购供应。存储信息在省级平台上发布,医疗机构在线实时采购。通过这种方法,将储备制度与短期药品和急(急)救药品的临时需求联系起来,打通了药品储备制度与短期药品的关系,是江苏省的一种良好做法。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广东省财政每年拨出3000万元储备规模,以10%的折扣补偿储存企业,实现了162种易短缺药品的常规储备。内蒙古财政每年新增医药储备200万元,用于正常的紧缺药品储备。甘肃已确定163种药品储备,其中临床必需药品短缺41种。陕西省通过招标选择了11家药品批发企业作为短缺药品或急(急)急药品的储存基地。承储企业根据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确定储备品种和数量,并将储备信息发布在省级采购平台上,供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仅举几个例子,各级地方政府在探索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两方面的药品储备与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关系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对于药品短缺,我们计划下一步开展以下工作:建立和完善正常的短缺药品储备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药品储备结构,增加短缺药品储备,明确储备短缺药品的使用程序。便于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刚才,我们谈到了中央和地方两级。引导和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合理的应急药品和其他特定药品储备预警线。这些紧急(紧急)药物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警告线,这些警告线必须在医院中提供。如果低于此警戒线,应立即补充,以确保紧急(应急)药物在需要时不会出现短缺。支持和鼓励县级中心医院增加药品储备。希望通过这些措施,使原有的储备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在保证药品供应紧缺方面发挥作用。

标题: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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