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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我们的记者张伟

近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个中央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完善科技板块登记制度试点项目相关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推进科技板块登记制度试点过程中信息共享和失信惩戒的11项措施。

完善惩戒机制遏制失信行为

《意见》围绕注册登记制度试点的核心要求,将欺诈获取发行登记、违反信息报送或披露义务、违反保荐或证券服务相关规定等构成犯罪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违法不可信行为作为惩戒范围。对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和责任人的惩戒措施,包括对申请金融资本项目的限制、对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的限制、对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对某些不可信赖的人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以及对证券、基金和期货资格的限制。以及限制飞行、高档列车和座位等市场纪律措施。

完善惩戒机制遏制失信行为

诚信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规范运作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诚信建设,充分利用诚信约束手段,限制违法乱纪者,引导资本市场各类主体诚信经营、真实披露、合规交易。其中,根据中国证监会今年1月的报告,自2018年6月以来,已有95名未缴纳中国证监会罚款、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公开承诺的人员在中国信贷网站上被公示,并实施了“旅游限制”。

完善惩戒机制遏制失信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资本市场仍然存在许多违法违规行为,许多人违背了自己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今年5月的报告,2018年共有1251家机构存在违法和不可信记录,其中包括416家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个人有2333人,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有1306人。从违法和不可信行为来看,信息披露的违法和不可信行为仍居首位,占50.1%。

完善惩戒机制遏制失信行为

问题的关键在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低成本。《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尚未修订,即使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受到最高处罚,罚款金额也是有限的。例如,康德信涉嫌在四年内虚增利润总计119亿元,公司仅被罚款60万元,而实际控制人被罚款90万元。低非法成本导致许多市场混乱,许多“做假账、说谎”的人并不害怕。显然,要完善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相关责任人员的信用意识,就必须给信用监管打上“牙齿”,而且“牙齿”要锋利,以有效形成“一地破,处处制约”的联合惩戒模式。

完善惩戒机制遏制失信行为

科技局的注册制度改革对市场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登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以便投资者判断证券价值,做出投资决策。强化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和责任人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是提高科技板块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增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前提。此次发布的《意见》是第一份针对特定金融领域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的联合处罚的信用监管文件。严厉查处试点注册制度中的“做假账、说谎”行为,对于营造良好的科技板块市场生态和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惩戒机制遏制失信行为

一些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不仅增加了违法成本,还具有威慑和预防功能,将促使市场各方依法履行职责。以包带为例。过去,主要问题是罚款和被行业禁止。但是,这次发布的《意见》中的惩戒措施更加多样化,不仅对就业产生了不利影响,还涉及到对相关不值得信任的人的个人生活的限制。

标题:完善惩戒机制遏制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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