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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最终裁定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热轧不锈钢板/卷被倾销,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9年7月23日起,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坯料和热轧不锈钢板/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8.1%至103.1%,征收期限为5年。此外,商务部接受了韩国相关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并未对相关产品征收不低于承诺价格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布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案终裁裁定

2018年7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坯料和热轧不锈钢板卷进行反倾销调查。案件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查。2019年3月22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法院宣布了对本案的肯定初步裁定。经过进一步调查,法院作出了上述最终裁决。

商务部公布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案终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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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商务部公布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案终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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