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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融的核心理念根植于“自愿、民主、互助、合作”。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实体可以进行业务合作,但它们的内部属性完全不同。目前,运行良好的合作金融机构都遵循内生性和互惠性原则,其运行不仅产生金融交易的收益,还产生非金融的社会收益。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近年来,关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讨论再次频频出现。

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戴相龙最近提议恢复和重建农村信用合作体系;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撰文指出,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从农村金融的基本构成来看,合作金融应该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为什么长期以来合作金融没有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自2004年吉林省梨树县成立第一个农村资金互助社以来,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已经形成了四种形式:49个经原银监会批准并在工商注册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设立的“贫困村级发展互助基金”;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互助基金在农村生产经营合作的基础上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为基础的信用合作。其中,后两者数量最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和监管主体不同的特点。原银监会将农村资金互助社列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一起上市,但农村资金互助社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所占比例较小。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信用社已经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农村信用社2463家,农村商业银行3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截至目前,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已从银监会2018年底公布的1397家增加到1423家。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的数量从2018年底的812个减少到782个。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从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来看,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试探性发展状态,原有的农村信用社加速转型为农业商业银行,这不仅是监管部门的推动,也是市场的选择。有人认为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商业银行的重组是导致其“去农化”的因素之一,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重组本身可以引入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原有农村信用社的资产结构,促进其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大型农村商业银行纷纷转向资本市场。事实证明,这些上市的农村商业银行普遍比未上市的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得好。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农村商业银行已经被规范为现代商业银行的结构和经营模式,再次转向合作金融是不现实的。合作金融的核心理念根植于“自愿、民主、互助、合作”,与商业银行的经营基础没有交集。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实体之间可能存在业务合作,但它们的内在属性完全不同,因此不可能倒退。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笔者认为,合作金融的发展需要内生和平等两个基本条件。

内生是指从相关合作组织内部产生金融需求和供给的可能性;对等意味着成员之间是一种互惠关系,不受少数主体的控制,成员能够真正实现“一人一票”参与组织内部事务。然而,除了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大多数地区的农村人口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这些弱势群体在参与合作金融事务时很难实现上述两点,也很难实现真正的金融互助。此外,虽然有大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空新社”并不罕见。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发展合作金融。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那么,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路径在哪里?在考察农村合作金融时,有三个案例值得分享。

一、河南信阳唐浩村夕阳红基金互助社。根据这一模式,必须为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一个资金池,每个急需资金的村民由两个老人担保,他们以林地为抵押,向共同基金组织借钱。利息收入主要用于给老年人分红。一方面可以解决部分村民贷款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参加互助养老的老年人除了享受国家发放的养老金外,还可以享受村里的年息分红。唐浩村的做法体现了“内建财政”是组织村民、服务村民、建设村庄的重要举措。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第二,四川彭州农村互助基金协会。该四川省试点协会是经成都市金融办批准并通过工商注册的法人机构,共有会员181人(2017年数据),均从事蔬菜相关行业。其特点是所有成员的生产经营内容都集中在蔬菜批发行业,资金使用的需求特点相似,管理与彭州市蔬菜产销协会结合良好。因此,产业闭环效应形成,资本需求和供给路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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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贵州银江坪刘村“振兴银行”信用互助基金。该基金本着“自愿参加、按比例支付、帮助困难群众”的原则,通过村民自发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适当补助、“春晖使者”捐赠、“帮助单位”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存入乡镇信用社村集体经济账户的资金不得用于盈利,也不得用于产生利润的投资。对共同基金的提取和返还规定了严格的程序。第一,贷款本金互助。需要申请互助的农户应提前向信用互助基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由信用互助基金管理小组审批,同意互助,并返还互助资金。第二,贷款利息互助。需要申请互助的农户应提前向信用互助基金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由信用互助基金管理小组审批,同意互助,并返还互助资金。第三,申请临时助理。救助者向共同信托基金管理团队提出申请,共同信托基金管理团队批准。经过宣传也没什么不同,他同意救助和分配资金。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以上三个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合作金融的背景和特征。无论是从乡村治理角度看的唐浩村“夕阳红”互助基金合作社,从产业闭环角度看的彭州徐丽农村互助基金合作社,还是与商业银行相互帮助、形成反担保模式的银江“振兴银行”信用互助基金,都遵循内生互惠的原则,在运作中不仅产生金融交易利益,也产生非金融社会利益。虽然这些只是农村合作金融的“火花”,但我们应该对类似的合作金融实践给予一定的鼓励和支持,使合作金融成为农村有益的助推力。

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张乐制图)

标题:发展合作金融应遵循内生与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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