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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金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组织召开了社会信用立法研讨会。与会代表表示,社会信用立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立法条件相对成熟,社会各界立法意愿迫切。所有地方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必须广泛参与,共同努力加快立法进程。

信用立法已具备广泛共识

会议强调,信贷立法已取得广泛共识、坚实基础、充分条件和积极进展。目前,三分之二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颁布或正在研究颁布地方信用法律法规,26部法律和28部行政法规中包含信用条款,为信用立法的法治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一个相对完善的信用法治体系,能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快优化经营环境,大力推进优质发展。

信用立法已具备广泛共识

会议指出,社会信用法的制定是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具有标志性和突破性意义。要尽快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立法文本草案,按照程序和法律加快立法进程。

标题:信用立法已具备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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