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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了解减税对企业再投资的影响,6月底,国家统计局组织了北京、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重庆、陕西等地的调查小组,享受“2019年较大幅度减税”和“2018年较大幅度减税”。有R&D费用加扣除等政策的311家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利润,60%的受益企业使用了70%的减税红利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企业得到真正的减税

2019年,减税政策允许研究企业平均减税575万元。据调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9个省(区、市)311家企业享受了“2019年较大幅度减税”、“2018年R&D费用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7.9亿元,平均每户减税575万元。其中,天津和内蒙古的企业均减免税1000多万元,分别为1462.3万元和1211.1万元。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2018年R&D费用加减”政策使企业受益匪浅。截至2019年6月30日,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陕西254家受访企业共减免税6.2亿元,占减免税的41.0%。江苏、内蒙古、广东和安徽的企业分别减免税1.5亿元、1.3亿元、1.3亿元和7000万元,分别占这些企业减免税总额的55.0%、47.6%、46.6%和45.8%。由于这项政策,一些受访企业的减税比例较高。例如,陕西省宝鸡市的一家机床企业在2019年减税195万元,占总减税额(200万元)的97.5%。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减税红利主要用于企业再投资

超过70%的股息用于再投资。在受访的311家企业中,61.4%将减税红利用于在R&D的再投资、技术创新和扩大再生产,红利投资占减税总额的71.9%。在天津、安徽、内蒙古、江苏和重庆,分别有85.7%、77.8%、69.6%、66.7%和61.5%的受访企业将减税奖金用于再投资。部分省(区、市)90%以上的企业将减税红利进行再投资。内蒙古受访的16家企业享受减税红利2.2亿元,全部用于再投资;福建省被调查的28家企业享受减税分红1.6亿元,其中99.8%用于再投资,26家企业将全部减税分红用于再投资;在安徽受访的35家企业享受了9000万元的减税分红,其中94.5%用于再投资;在广东受访的22家企业享受了2亿元的减税红利,其中91.8%用于再投资。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超过80%的股息被再投资于R&D和技术改造。在九个省(区、市)的访谈中,共有191家企业再投资减税红利,其中再投资减税红利共计10.8亿元,占享受减税红利的84.5%。减税奖金用于再投资,其中62.5%用于R&D,19.4%用于技术创新,18.1%用于扩大再生产。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以天津为例,18家受访企业将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全部将部分减税红利用于研发,总投资1.7亿元,占享受减税红利的54.2%。a科技有限公司用全部减税分红84万元购买研发设备和各种测试仪器;其中6项用于技术改造,总投资6311万元,占减税奖金的31.4%。某汽车公司用5695万元购买了自动线机械手和检测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占享受减税分红的34.5%;其中9项用于原材料采购和固定资产采购,总投资744万元,占减税奖金的12.0%。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减税推动企业增加对R&D的投资

2019年上半年,在受访的311家企业中,有230家进行了研发投资,总投资46.9亿元,同比增长16.4%。其中,广东43家被调查企业有R&D投资,平均每户投资1869万元,同比增长29.9%;在安徽受访的45家企业中,有44家在R&D投资,平均每户投资1858.7万元,同比增长21.4%。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2019年上半年,230家受访企业用于R&D的减税红利金额占R&D投资总额的12.3%。在天津接受采访的企业在R&D花了1.7亿元的减税奖金,占R&D企业总投资的73.9%。2019年上半年,江苏一家科技公司在R&D投资850万元,同比增长88.9%,用于R&D的减税分红金额占R&D投资总额的41.7%。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一家生化公司在R&D投资884万元,同比增长33.7%,用于R&D的减税分红金额占R&D投资总额的19.6%。

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此外,一些企业将用减税奖金补充营运资金,从而缓解企业的“燃眉之急”。在北京受访的31家企业中,有11家主要使用减税分红来补充营运资金,其中有6家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在陕西受访的21家企业中,30.4%的企业选择了“补充营运资金、减轻财务负担、维持企业正常运转”。

标题:六成受惠企业将七成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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