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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8月9日电(记者周畅)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六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取消了认证材料的印章,明确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建立了部门联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的机制。

安徽: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盖章 敏感信息不得公示

与以往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相比,新实施办法取消了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在申请资助时应证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环节,改变了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承诺。实施办法明确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学生公开投诉和相互攀比;学校公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成绩时,严禁涉及学生的个人敏感信息和隐私,不得公布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和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

安徽: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盖章 敏感信息不得公示

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有责任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该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收回资助。

安徽: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盖章 敏感信息不得公示

本实施办法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徽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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