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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向13个省(区、市)紧急拨付13.2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支持和帮助做好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救助工作

6月27日,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紧急向近期遭受暴雨、洪涝或干旱的12个省(区、市)拨付中央防汛抗旱补助资金11.6亿元,其中内蒙古4000万元,江苏1000万元,安徽1亿元,福建1.2亿元,江西1.5亿元,山东4000万元。 湖北省1.5亿元,湖南省1.2亿元。同时,中央政府向四川省拨付1.6亿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支持地质灾害救助工作,重点支持长宁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除险工作。

两部门向13省(区、市)紧急下拨13.2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针对各地连续发生特大暴雨、洪涝、干旱、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同志连续主持应急救援和救灾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进行分析判断,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派出各级消防救援队投入应急救援,转移和救助被困人员。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派出几个工作组到受灾地区,协助和指导当地政府抗洪、抢险、抗旱和抗震救灾。此前,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分别向四川、江西、广东和广西拨款1亿元、2亿元、5000万元和1.1亿元,主要用于帮助地方政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两部门向13省(区、市)紧急下拨13.2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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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部门向13省(区、市)紧急下拨13.2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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