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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对专项扶贫项目的投入,财政扶贫支出绩效日益成为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为了满足不同贫困家庭的需要,大部分扶贫资金的管理权已经下放给县级财政部门,由基层政府根据实际扶贫情况进行分配。为保证财政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实现基层扶贫资金的有效整合,有必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县级财政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加强扶贫资金的考核和监管。

进一步强化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目前,县级政府采取了多种扶贫模式,包括政策扶贫、教育扶贫、异地扶贫、产业扶贫等。在基层,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主要倾向于通过政策、教育等方式进行扶贫,主要在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中起到参与、支持和补充的作用。目前,基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还处于探索阶段。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的形式相对简单,与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不相适应。它需要根据当地情况进行标准化和改进。

进一步强化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要落实基本要求,实现“两个全覆盖”。首先,资金的范围是完全涵盖的。扶贫项目资金,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用于扶贫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应纳入整体绩效管理。其次,管理过程是“完全覆盖的”。有必要跟踪基金管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绩效。在预算编制和审查中,要明确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并与预算一起审批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要建立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预算执行后,要组织绩效自评和抽查,强化绩效责任约束。

进一步强化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二是实施精确定位,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一方面,扶贫项目应坚持当前的扶贫目标和标准,并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尽力而为”;另一方面,扶贫资金安排要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使资金安排切实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进一步强化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三是要落实责任考核,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纳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扶贫项目责任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要求县域产业扶贫责任单位及时完成年度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达到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下的项目责任单位,明确每个扶贫项目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否则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进一步强化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四是全面加强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首先是宣传这个项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公告制度。所有财政扶贫项目都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和公布:在农村之前、期间和之后;宣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群众的利益;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涉农综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综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三是创新监管机制。建立“互联网加监管”平台,将廉政建设与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管理。(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傅

标题:进一步强化县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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