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15字,读完约3分钟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纳税便利新措施的通知

税总函[2019]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地国家税务总局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不忘您的首创精神,牢记您的使命”主题的教育成果,不断深化“配送服务”改革,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八项新措施,方便小微企业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首先,为申诉和意见建立在线直接沟通渠道。各级税务机关在原有直联模式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与小微企业建立网上直联互通渠道,促进税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更广泛地收集、准确分析和及时反馈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需求和意见的快速响应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二、小微企业税收咨询产品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标准》(3.0版)修订了《纳税人税收指南》。鉴于小微企业的日常税务事宜,编制了《小微企业一册税务通》,以指导小微企业了解和方便纳税。地方税务机关组织了印刷、宣传和发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第三,优化跨区域移民服务。省级税务局探索为属于普通户且无突出事项的小微企业提供省内跨区域迁移取消在线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快速完成迁移,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省内办理跨区域迁移更加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第四,拓展批量零申报服务。省级税务局探索将批量零申报服务范围从申请注销的异常户扩大到所有异常户,减少补充零申报的重复操作。如果纳税人在前几年非正常状态下补报企业所得税,且其月(季)申报均为零申报(且无弥补前一时期亏损的情况),则可以进行批量处理,方便小微企业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恢复运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五、优化涉税违法信息查询服务。省级税务局依靠电子税务局为小微企业提供网上涉税违法记录查询服务,方便小微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相关信息,促进小微企业提高税法合规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六、实施企业启动事项综合管理。省级税务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利用政务服务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实现新企业注册、印章归档和发票申请信息的“一次申报、一网提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七、发布税收优惠清单。国家税务总局编制、公布并动态调整了税收优惠项目清单。第一批名单将包括18类491个与小微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项目。在此基础上,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行业名单,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方便小微企业及时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八、提高“银税互动”的包容性效率。各省级税务局积极与银保监管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益企业范围从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M级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如“不还本金续贷”,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主题的教育部署,从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和支持服务举措,切实保障帮助小微企业发展的新举措的有效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附件:小微企业税收便利化新措施任务划分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1月11日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6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