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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筹集、融资和配置社会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长期以来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然而,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普遍开始高度重视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问题。

我国四大AMC

在1995年《银行法》颁布之前,国有银行以专业化的银行模式经营,信贷业务带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随着20世纪90年代经济发展的逐步加快,处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来控制贷款质量。除了其他因素,金融风险正在逐渐孕育。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影响我国下一步的发展和改革进程。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和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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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amc)是指具有许可证资格的公司,其主要业务是批量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在认真分析国内金融问题和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决定成立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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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负责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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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共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其他三家成立于19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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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以来,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总资产快速增长。他们的总资产从2009年的2509.03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近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40%。其中,中国华融资产、中国东方资产、中国信达资产和中国长城资产在过去十年的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49.46%、39.83%、36.91%和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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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在过去的十年中,在2008-2009年金融危机、2012年资本建设浪潮、监管自由化和2010年后实体经济债务大规模收购的帮助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其杠杆率也有很大提高(达到90%),显示出齐飞的杠杆率和规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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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孙照根据公开信息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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