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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名副其实的功夫餐厅已经用了15年的李小龙头像,被李小龙公司起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2亿元。李小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中文名字)。该公司要求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的形象,连续90天澄清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责令功夫赔偿其2.1亿元的经济损失和8.8万元的维权合理费用。

真功夫回应被李小龙女儿索赔: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今天早上,功夫发表了一份声明,称该案刚刚由法院立案,尚未在法院审理,因此不方便发表意见,一切都由司法机关决定。

对于被起诉一事,功夫表示“我们被起诉多年后感到困惑”,并表示“我们正在积极研究此案,准备应诉”。

“功夫”这个词,加上类似李小龙的图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一家由李小龙的家人开的餐馆。但事实上,这家店与李小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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