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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生态功能严重退化,近30%的重要湖泊和水库处于富营养化状态;污染物排放基数大,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3%、37%和43%;危险固体废物的跨区域非法倾倒呈现出多次发生的趋势,污染产业向中上游转移的潜在风险加剧. "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已成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一项势在必行的任务。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检察机关在探索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近日,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检察机关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探讨积极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行动方案。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积极监督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

7月16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对“10.12”长江安徽段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宝讯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有毒有害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以环境污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他们还应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修复环境损害的费用、防止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费用、鉴定和评估费用以及恢复原状的责任。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这是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系列案件中第一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之一。近年来,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检察机关积极加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检察保护,不断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的监督,努力解决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浙江检察机关先后部署了海洋渔业执法专项监督和消除劣ⅴ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组织了环保、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上海市检察院连续开展了三轮环境损害专项监督活动,建议环保部门移交83起涉及144人的环境污染案件,并与环保和公安部门建立执法、办案、调查和宣传的联合机制。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然而,长江绵延6300多公里,长江经济带的环境资源各不相同,有的湖泊众多,有的森林茂密;有些依赖于矿产资源的开发,有些则依赖于重化工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加强与当地环保、水务、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走访联系,在全面掌握当地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部署开展打击犯罪、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小工程”,重点解决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牵头建立覆盖长江经济带11个省级检察院的检察合作机制,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司法效率,重点解决跨地区案件管辖、司法案件合作、工作沟通等问题。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智慧与责任,建立生态修复工作机制

非法捕捞44公斤,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购买价值超过12000元的成鱼和鱼苗投入长江。这一教训对本案当事人来说可谓“非常深刻”。今年3月,李、徐约好在长江之江段水域用电捕鱼,结果被公安、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湖北省宜昌市吴家岗区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不仅追究了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还追究了生态破坏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李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判令两被告各放相应数量的油条。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在生态环境领域,无论是惩治犯罪还是提起公益诉讼,都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建立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中,将生态修复与案件处理有机结合,以解决“抓人、判人、污染依然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还设立了补植绿化、增殖放流等专项基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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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新邵镇,一座曾经被剃光的青山现在又变绿了。2015年6月,杨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了采石场经营协议。他没有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擅自开采石料,对林地和树木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杨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处缓刑,并处1万元罚款。然而,弥勒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两次来到采石场,发现被破坏的林地从未得到修复。经调查,医院认为,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未对杨进行行政处罚,导致生态破坏未能及时修复。今年3月,该院相继发出两项检察建议,要求督促杨恢复被破坏的林地。最后,杨投资80多万元聘请专业绿化人员按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目前,所有被破坏的林地都植树造林,成活率达8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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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恢复生态”是最好的司法保护效果。对此,在座谈会上,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表示,要坚持一手抓整治,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相关单位消除污染、增殖放流、补种绿化、土地复垦等。,并把生态环境的恢复作为衡量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和悔改表现的重要因素。对于认罪并通过实际的恢复行动忏悔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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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无私的司法,依法对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座谈会上披露了一批检察机关办案的统计数据: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检察机关办理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逮捕1万多人,起诉近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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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砂已被长期禁止,各地检察机关对此进行了严厉打击。近日,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江苏省长江非法采砂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对14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412万元。本案涉及26人,涉案金额巨大,往来账户复杂,检察机关花了很大力气。特别是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要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就必须准确判断非法采砂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多大的损害,这涉及到长江水利安全、水文、水质、河流及沿海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等多个方面。经过几番波折,承办检察官终于找到了一个合格的鉴定中心,出具了生态环境破坏的鉴定报告。镇江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黄杰表示,所有索赔的款项将用于恢复河床结构、维护长江渔业资源平衡和健康增长等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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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长江经济带存在各类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如工业废水走私、有毒有害污染物倾倒、危险化学品泄漏、非法捕捞、采砂、侵占和破坏长江沿岸滩涂等。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危害后果更加严重。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督办了一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包括涉及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47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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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新情况,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在座谈会上表示,将及时研究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认真履行逮捕和起诉职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多种犯罪。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性质恶劣的案件,要及时介入调查,引导取证,优先受理,迅速逮捕起诉,集中力量处理一系列社会影响。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深化对环境资源犯罪重大典型案件的监督,对从立案、侦查到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依法从严处理。(记者彭波)

《人民日报》(2018年8月22日,第18版)

编者:周璇

标题: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机关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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