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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美东、傅秋实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情况的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和内部诚信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督促各机构员工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银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银监会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

银保监会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包括一般要求、回避对象、工作回避、业务回避、回避程序、工作要求和回避处罚等7个方面21条。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界定绩效回避的对象范围、回避方法和程序。界定了《指导意见》适用的机构、人员和亲属的范围,明确了回避方式包括工作回避和业务回避两种形式,并规范了相应的回避程序。

银保监会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是区分关键人员和普通人员,注重关键人员的相对回避管理。对于关键人员,实行业务回避和工作回避的双重管理,而对于普通员工,在处理关键业务时,只要求亲属回避。

银保监会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绩效回避的原则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强化了机构的主要职责,要求机构制定和完善内部专项制度措施。同时,为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实施,要求各机构不断优化员工应回避的亲属信息的获取和核实手段,并定期检查绩效回避的实施情况。

标题:银保监会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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