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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保健委员会、医疗保险局、中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保健委员会、医疗保险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与地方在医疗卫生领域事权与事权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其他预算管理规定, 我们修订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部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药物制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5 .重大传染病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卫生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提高医疗服务和支持能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基本药物制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5:重大传染病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标题:四部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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