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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放宽市场准入、优化经营环境”的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经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第17号令的形式发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秦宜芝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共同实施《商标法》和《若干规定》,继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商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今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商标法》的决定,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贯彻执行上级法律的规定,这次又出台了19个《若干规定》,从四个方面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了规范。第一,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商标法》的许多条款中都有集中规定,并在工作实践中有所总结,对商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代理服务也有明确规定。坚持全过程监督,依法在商标审查和审理的各个过程和环节,明确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列举审查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时考虑的因素,以提高商标注册审查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三是严肃查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和违法代理行为,对恶意商标申请人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最高罚款3万元,对帮助恶意申请的商标代理机构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受理业务。第四,进一步优化商标注册渠道和流程,为申请人提供更多便利,提高服务水平。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高度重视恶意商标注册问题,在商标注册审查和初审阶段采取了有效措施,推进了依法打击恶意注册和规范恶意抢注商标的工作。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注册审核和异议中驳回了约10万件非正常商标申请,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记者刘洋)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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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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