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15字,读完约3分钟

近日,新疆尼勒克一项价值近5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暂停,这让许多人“暖心”——为鸟儿让路。据报道,新疆是中国粉红椋鸟的主要繁殖地。每年五月到七月,喜欢在石堆洞筑巢繁殖的椋鸟会成群结队地飞到当地。因此,今年他们已经把堆积了大量爆破石的建筑工地安置好了。经过讨论,当地政府和施工方决定,这些鸟在繁殖并飞走后,大约需要一个月才能恢复施工。

使“为鸟让路”成为常态

想起不久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把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改造成农场”和“非法开发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的案例,这种“工程让位给鸟类”的举动可能会让许多人感到惊讶。然而,这不是第一次。2016年11月,在新疆s202的吐鲁番-托克逊公路建设项目的爱丁湖乡段,施工方不仅修改了3000多棵大树的建设计划,还放弃了开放便道,以保护当地天然的骆驼刺草原;2017年4月,为了保护陕西省Xi渭河北岸成千上万筑巢的悬崖燕子,施工方决定调整施工计划和周期;11月,为了保护黄河口附近珍贵的白鹭栖息地,山东省东营市德州路东延工程选择调整规划,增加投资5000多万元。这些都表明,在建设生态文明理念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建设方和地方政府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生态责任,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这足以让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肆意纵容这些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感到羞愧。

使“为鸟让路”成为常态

进行环境评估以防止规划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国际惯例。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立法层面全面评价了规划建设项目决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近年来,中央政府做出了一系列决策安排,突出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责任,强化了因决策而破坏生态环境和未能保护生态环境者的责任和问责。然而,从上述案例中不难发现,环境评价是保证规划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科学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此时,建设者和相关部门需要肩负起生态环境的责任,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二者的有机结合可以使项目规划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制度化的程序保证科学决策,以责任机制守住底线。

使“为鸟让路”成为常态

为了给鸟类让路,尼勒克的公路项目很可能会推迟一个月的建设期,而东营德州路东延伸工程已经增加了5000万元的实物货币和白银投资。各方似乎都遭受了损失,但它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如何计算生态环境保护账户。据报道,在过去的十年里,数以千计的椋鸟有效地控制了85万亩草原上蝗虫的数量,远远优于农牧民使用昂贵且污染环境的杀虫剂;新增投资5000万元,不仅保护了市民的休闲湿地,还帮助东营市打出了“中国东方白鹳之乡”的生态文明招牌,带动了当地农村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发展,带来了最佳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反,我们也看到,在一些地方,为了恢复湖光山色,我们不得不爆破拆除建筑物;为了恢复正常的自然生态链,我们不得不退耕还林还草,被迫走先建后拆、先破坏后恢复的“回头路”。

使“为鸟让路”成为常态

大量案例表明,生态环境的破坏往往是由于一个人自己的思想造成的,只需要一天的工作,但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往往需要不断的投入和努力。可以看出,为鸟类让路既尊重自然,也尊重人类。当鸟儿在青山绿水间自由飞翔时,我们也将拥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空间,我们也将拥有金山银山。

使“为鸟让路”成为常态

编者:张嘉诚

标题:使“为鸟让路”成为常态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