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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2019年9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指标数据公布如下:

面积

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增减(%)

总能耗增长率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电量增减(%)

北京

-3.82

2.6

0.42

天津

-1.54

2.0

3.18

河北

-5.89

0.3

-0.08

山西

-3.23

3.2

1.73

内蒙古

10.86

16.7

9.72

辽宁省

-1.15

4.5

2.01

吉林

-2.56

1.8

2.22

黑龙江

-2.76

1.8

0.21

上海

-5.56

0.6

-3.71

江苏

-6.18

0.1

-1.08

浙江

-3.72

3.1

0.99

安徽

-5.45

2.1

2.87

福建

-3.41

4.6

1.14

江西

-4.76

3.5

1.61

山东

-4.87

1.2

2.43

河南

-5.01

2.2

0.29

湖北

-4.32

3.1

2.84

湖南

-5.12

2.3

2.38

广东

-3.38

3.2

-0.64

广西

-3.05

3.5

10.38

海南

-1.32

4.4

1.36

重庆

-2.52

3.4

5.45

四川

-4.06

3.6

3.32

贵州

-6.54

1.9

-1.88

云南

-4.80

3.8

0.10

西藏

陕西

-4.88

3.0

-1.49

甘肃

-1.97

4.3

4.15

青海

-2.88

4.1

0.28

宁夏

2.85

10.1

1.74

新疆

-4.04

1.8

2.65

注意:

1.指标说明

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指一个地区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总能耗。

总能耗是指某一地区各行业和家庭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电量是指一个地区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电量。

2.计算方法

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是根据2015年的价格计算的。

3.据初步测算,2018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1%,总能耗增长3.3%。

4.西藏自治区的数据很短。

5.宪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标题:2018年分省(区、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公报

地址:http://www.gshxhs.com/gmwxw/10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