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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增设电梯办法》已经2019年8月5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增加电梯的工作已经从试点阶段进入正常实施阶段。

济南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需2/3以上业主同意

新颁布的《办法》在原五个行政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南部山区管委会的基础上,增加了长清区、章丘区和济阳区。根据当地原有法律法规,在莱芜区和港城区的现有住宅楼中增加电梯。

济南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需2/3以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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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济南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需2/3以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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