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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小波]

7月9日,广东省银监局正式发布了《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等与保险中介机构设立相关的文件,明确了广东省保险中介机构设立的相关事宜。

广东银保监局全国率先发布保险中介设立指南

据了解,这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第一份关于设立保险中介机构的具体文件指南。2019年4月,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监管立法工作计划中,《保险中介机构许可、备案和报告事项实施办法》被列为行业内征求意见文件,但至今尚未正式公布。

广东银保监局全国率先发布保险中介设立指南

根据广东银监局发布的服务指南文件,明确保险中介机构设立审批等事项,包括:

一是明确了广东银监局是中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审批的受理机关,审批机关是区域性保险经纪机构;全国保险经纪和代理许可审批仍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

广东银保监局全国率先发布保险中介设立指南

2.对区域保险经纪人和代理机构的批准数量没有限制,对机构资格的申请条件也没有特别限制。许可申请从监管层发布;

3.广州辖区内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广东银监局核准,广东辖区内其他地区(不含广州、深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机构所在地银保分局核准;拟任高管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广东银保监局全国率先发布保险中介设立指南

4.正式受理申请后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据记者了解,广东省公布的上述保险中介许可证审批规定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的。这些地方性监管规定的出台,将对区域保险中介市场准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指导作用,也将为银监会审批中介许可证带来更多的市场化效应。

标题:广东银保监局全国率先发布保险中介设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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