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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最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的支撑作用,做好发展规划储备,总局拟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和支持符合行业优质创新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根据通知,预计五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将获得培育支持,包括高新技术创新、开发应用推广、高质量内容生产能力和衍生产品开发项目、智能广播电视生态系统建设和网络整合、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和推广,以及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其他项目。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通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

广电发[201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有关单位: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的支撑作用,做好发展规划储备,总局计划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和支持符合行业优质创新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一、项目申报范围

以企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紧密结合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对广播电视生产和网络视听产业、产品格式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网络升级和集成发展、关键和核心技术开发应用产生重大影响。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一)高新技术创新开发和应用推广。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广电领域的应用,加大5g、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创新开发和应用。积极探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流程再造和再造,推进媒体资源聚合、生产流程整合、编辑力量整合,支持云编辑、云发行、云安全管理和云运营支撑系统,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产业科技竞争力。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二)制作精品内容和衍生开发项目的能力。支持建设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原创价值、国际化元素、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产品生产能力项目。积极拓展产品开发、版权交易和衍生产品市场,延伸和提升内容产业价值链,促进创意生产和相关产业创新融合,促进产业良性循环和综合效益增长。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3)智能广电生态系统建设和网络整合。积极满足用户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和新兴技术,推进生产、广播发行、用户服务、技术支持、生态建设和运营管理等产业项目。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整个链条进行创新和重建。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改造升级等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和集成,以大规模应用为目标,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4)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和推广。积极应对国家对外开放和交流战略,重点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鼓励参与全球广播电视产品、技术和服务供应,支持海外渠道拓展,支持海外新媒体平台建设,支持举办“视听中国——公共外交广播工程”等公共外交活动,开展对外合作,对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促进文明交流和相互学习,增进民心。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五)对广播电视和网上音像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其他项目。

二、项目仓储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2.具有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良好的成长性,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3.单个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个。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的仓储项目应具有正确的政治取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要求,并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申报的仓储项目除满足上述范围要求外,还需要满足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的要求。

3.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盈利模式清晰,盈利分析报告详细。

4.项目基本符合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和渠道已经落实,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3)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应根据总局公告或通知,通过广电总局产业发展项目库在线平台提交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产业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并通过项目库在线平台生成项目入库申请表,报送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2.根据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相关行业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推荐后,正式上报总局。跨地区、跨部门组织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主管部门可由有关地方或部门联合或协商确定。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第三,仓储项目的支持和管理

项目库管理坚持顶层规划、科学布局、结构优化的总体原则,接受总局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分级审核、储备和动态管理。

(一)仓储项目的放行

广电总局和网络音像业每年定期发布项目入库通知。项目入库通知可在总局广电网络音像产业发展项目库在线平台查阅。

(2)仓储项目支持

总局积极支持仓储项目与各类扶持资金和产业投资资金对接,争取多方支持与合作,在政策支持、宣传推广、技术指导、成果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仓储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引导项目建设与全省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对接,协调和引导项目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

(3)仓储项目管理

总局对仓储项目实施宏观指导和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库在线平台,明确相关要求,对项目的仓储申报和实施进行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平台功能,动态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本领域地方项目的实施。负责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加强项目推广的监督管理,汇总本地区、本地区项目的实施情况,并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总局计划财务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申请项目终止、撤销或调整。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项目单位按照法人责任制推进仓储项目的实施,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效果承担主要责任,认真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项目有关的档案和资料应妥善保管,项目实施情况应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对于在项目实施期内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严重逾期、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完成任务和目标的项目,总局将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进行出库调整。根据情况,将采取通报批评、向公众披露项目信息和将其列入相关黑名单的方式进行处罚。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为做好广播电视和网络音像产业发展项目库的建立、申报、支持和管理工作,总局将尽快制定项目库网上平台的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时限和操作指南,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6月13日

标题:广电总局:培育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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