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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7月4日电:告别“半农半商”:农民“权力认同”的转变见证了农村振兴之路

新华社记者李鹏

7月1日,河南1千伏以下工商电价再次下调4.43点,基本相当于居民0.61元的第二步电价。对于河南省栾川县崇都沟村的许多村民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将告别“半农半商”的“权力身份”,不再担心如何选择电价。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栾川县位于伏牛山区,是全国乡村旅游示范县。崇都沟村是该县最早发展旅游业的村庄。2000年,人均收入不足400元的贫困村开始发展旅游业,村民收入开始增加,随之出现了“新情况”。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权力认同”的变化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旅游农房的建立,用电性质发生了变化,一般工商电价应根据政策执行。“当时,农村居民的电价是5毛6,而工商的电价是7毛1。我们不得不在一年内花很多钱,但我们才刚刚开始,一张床就被管理好了,只有一天是15元。”村民刘红丽说。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47岁的刘红丽是村子里较早开始农家乐的农民之一。2001年,她搬出了自己家里的五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四张床,配有电风扇和电视,并正式开业。当时她的收入接近2万元,但利润微薄。她和许多村民都不理解“权力身份”从“农民”到“商人”的转变。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国家电网栾川县供电公司在了解“新情况”后,考虑到淡季旅游的明显特点,经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协商,决定在不突破政策红线的基础上,惠民,创新性地在崇都沟村实行“分时电价”,即旅游旺季实行一般工商电价,淡季自由选择实行农村居民电价还是工商电价。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起初,居民的电价低于工商业的电价,而建立农舍的农民通常选择居民在淡季用电以降低成本。2012年,国家开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第一、二次电价低于工商电价,第三次电价高于工商电价。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在同一时期,崇都沟村的乡村旅游迎来了升级,由自有房屋经营的农家乐被改造成星级酒店和精品宅院。旅游业也经历了“旺季不淡淡季”的新变化,用电量迅速增加。刘红丽将农舍升级为带电梯的四层酒店后,每月最大耗电量从200度增加到4000度以上。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也就是说,从那时起,在旅游淡季选择住宅用电或工商用电已经成为崇都沟村许多电力“半农半商”的烦恼。“淡季的收入波动很大,不容易预测。如果效果不好,成本会更高。”数据显示,近年来,崇都沟村有350多户1万张以上床位的家庭,有100多户月用电量在3000度以上,最高接近1万度。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潭头镇供电所所长张勇表示,之所以“半农半商”电价纠缠不清,是因为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许多农家乐在淡季的用电量接近居民阶梯用电的第二档。但是,原来一般工商电价高于二档电价。工商电价下调后,“农民全年选择工商电价是划算的。”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这意味着许多农民将告别‘半农半商’的权力地位,从‘纯农民’走向‘纯商人’。”张勇表示,在农民“权力地位”变化的背后,国家多年来一直投资于农村振兴政策和资金。以电力惠农为例,自农村电网改造实施以来,崇都沟村已扩建24台变压器,总容量近8000千伏安,自“分时电价”实施以来,全村节约电费500多万元。

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润发

标题:告别“半农半商”:农民“电力身份”之变见证乡村振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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