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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经贸[2019]1043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连、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局):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自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建立以来,北方所有城市(市区人口超过100万)都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在“两个节日”、“两会”和灾害性天气期间,为保障蔬菜市场的顺利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从中受益。经过梳理和分析,储备体系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城市没有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一些城市没有落实储备补贴资金,一些城市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储备规模。为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四部委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体系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生产、供应、储存和销售体系,稳定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水平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977号),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认识

蔬菜是城乡居民消费的主要副食品。冬季和春季是中国北方蔬菜生产的淡季。一些公路蔬菜从南向北长途出售。确保蔬菜市场的平稳运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冬春蔬菜储备是缓解北方大城市蔬菜产销区域和季节矛盾的有效手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些大城市郊区的蔬菜生产正在萎缩,调整空间变小,尤其是在冬季和春季,极端天气突发频繁,容易造成大城市蔬菜市场的异常波动。目前,一些“菜篮子”食品的价格波动较大,今冬明春维持供应和稳定价格的压力可能更大。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重要性,把建立和完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系统梳理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地产销形势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巩固冬春蔬菜储备长效机制, 加强对大城市蔬菜市场的调控,特别是应急调控能力建设,确保储备的蔬菜能够调进、储存和使用。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二是进一步完善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体系

(一)加强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现有管理措施,并尽快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储备的性质和定位、规模和品种、布局和方式、储存主体和期限、交付时间和价格规则、后续监管和绩效考核等。,使蔬菜储备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循,有强有力的保障。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2)根据往年蔬菜储备的效果,结合当地蔬菜的自给和转移,储备规模应及时调整,整体规模不应低于城市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确保关键时期重要耐贮蔬菜品种的动态库存在7天左右;根据居民消费升级和当地储藏能力的需要,重点加强基础蔬菜品种储备,适当增加一些耐储藏、易周转的季节性蔬菜品种。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3)在城市储备的基础上,探索城郊生产区储备方式的发展,依托农民合作社和大型蔬菜种植户在生产基地开展地方储备,支持生产区窖池、冷库等仓储设施建设,实现“先为农民储存蔬菜”、“先储存后运输”,以降低农民种植风险,保障公民消费需求。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4)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构建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补贴和自筹资金机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和依托农产品骨干生产流通企业承担储备,平时正常轮换,紧急情况下按指令发货,发挥储备蔬菜对市场的良好调节作用。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对蔬菜储备的政策支持,对已经落实储备补贴资金的城市要实事求是,对尚未落实的城市要限期到位,有条件的城市要对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储存费用和企业建设、改造储备相关设施所需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蔬菜储备及相关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冬春蔬菜储备监管工作

在不久的将来,它将进入秋季道路蔬菜集中市场时期。请督促和指导各大城市在今冬明春及时开展蔬菜贮藏保鲜工作。今后,除特殊情况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将不再下发关于做好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年度通知,请各地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开展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并于每年4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的入库和出库情况表(见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将联合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地方有关部门也要对仓储企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北方大城市冬春两季蔬菜储备贮运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商务总局

2019年11月1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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