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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曾金华)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了《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调整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充分发挥了绩效评价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调整 新增“贫困县退出”等指标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丰富了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内容,增加了“贫困县退出”等指标,引导和促进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强化“指挥棒”的作用。二是增加了抽查数量,增加了抽查的广度和深度,使工作成效评估更加客观准确。第三,要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扣分,建立对严重问题不予评价的机制,强化尺度的作用。

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调整 新增“贫困县退出”等指标

财政部表示,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加强政策培训,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年度绩效考核,不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标题: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调整 新增“贫困县退出”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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