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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著名研究员李建伟认为,近期颁布实施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是发挥法治保障在夯实基础、稳定预期、长远受益中的作用,不断推进法治下商业环境落实和落地的重要举措,也是改革开放制度化的重要探索。

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

李建伟认为,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首先反映了市场主体平等的合法化。市场准入否定列表制度是我国市场准入领域建立的统一、公平的规则体系,是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重要基础制度。它将有效打破市场准入、审批、投资和管理等方面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和各种显性或隐性壁垒,进一步确立我国各类市场主体享有的市场准入权利、机会和规则的平等。

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意识到市场资源的重要性。中国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巨大市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70年的艰苦奋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一个不可多得的巨大市场资源。”李建伟说,一段时间以来,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在个别国家出现,一些地区的市场受到过度保护,发展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进并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表明中国推进市场资源开放法制化的决心。中国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贡献。

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

李建伟认为,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也意味着政府规则统一的合法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长期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各条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利益、地方保护等问题。“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关于市场实体准入的规则并不统一,甚至因地而异。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法治建设,统一政府的市场准入规则,规范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全国统一、全面实施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各市场主体创造了一个平等、一致、透明、规范的政府市场准入规则体系。

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李建伟说,新时期的改革开放进入了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阶段,重大改革必须有法可依。制度化推进改革开放已成为一个重要特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否定列表制度是改革开放制度化的重要探索。这一制度的探索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

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

“根据世界银行的《2020年商业环境报告》,中国的商业环境排名世界第31位,比前一年上升了15位。这是继去年从第78位晋升到第46位之后的又一重大进展。”李建伟认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作为我国商业环境法制化、改革开放制度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新时期更高层次的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取得显著的积极成效。(记者李雄)

营商环境法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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