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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编辑孙芳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商法研究所举办了201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讨论公司法修订中的公司类型、公司治理和股权保护等制度创新。

证监会法务部主任程在座谈会上表示,公司法的修改应适应上市公司不断发展和企业集团化发展的趋势,突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作用,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他还透露,目前,金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制度规范。

监管部门研究起草 金融控股公司相关规范

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成立了公司法修改领导小组、咨询小组和工作组,启动了公司法修改的研究程序。

在这次座谈会上,程对公司法的修改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法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a股上市公司约有3700家,覆盖90个主要行业。上市公司主体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下一步,公司法的修订和完善应体现上市公司的特点。

监管部门研究起草 金融控股公司相关规范

第二,要关注公司集团化的发展趋势。目前,金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制度规范,建立以公司法为法律依据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程认为,目前的公司法仍然是一个法律体系的规范,对个别公司而言,一般法律逻辑的理解。面对企业集团管理和集团经营的新特点,《公司法》在修订中应相应完善。

监管部门研究起草 金融控股公司相关规范

此外,我们应该强调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作用。程表示,如何在保持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的同时,保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能够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行使权利,也是《公司法》修订需要考虑的问题。

监管部门研究起草 金融控股公司相关规范

最后,随着上市公司公众投资者群体的不断壮大,保护其权益变得越来越重要。程表示,目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证券法、信息披露和行政监管来实现的。在修改《公司法》时,还需要有制度安排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标题:监管部门研究起草 金融控股公司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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