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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速效”、“超强”、“全方位”、“特级”、“嫩肤”、“除皱”。12月26日,《今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企业官方网站和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P&G、ahc、格莱美和改版的企业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化妆品有温和的效果,但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消费者应该用夸张的效果、明示或暗示的医疗效果,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煽动性的来对待宣传性词语。涉嫌虚假宣传和非法宣传的企业今后将面临处罚。

十类化妆品“禁语” 多家企业踩雷

十种类型的单词是被禁止的

根据《今日北京商业》记者的调查,一些被禁止的词语已经成为命名和宣传化妆品时的“重灾区”,比如医学术语,表达或暗示医学功能和效果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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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搜索,发现很多企业使用“药用”一词,这些产品的名称往往被标注为“药用唇膏”和“药用香精”。例如,日本的“大创药用美白精华素”、日本的“八宝莲药用金盏花霜”、“资生堂药用唇膏”、“晋江兄弟药用薄荷唇膏”、“卢卡斯教皇万用罂粟花膏唇膏修复唇炎药”、“美国百里诗白管紧急修复药唇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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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些企业踩着雷等医学词汇。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搜索,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消脂”和“瘦身”大多是减肥霜产品,包括“改良减肥霜”和“澳大利亚欧龙减肥霜”。其中,欧龙消脂霜还在这个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了一套带有“bio-e晚安消脂片”的组合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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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抗过敏”也是化妆品宣传中的一个高频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它经常出现在非旗舰店的宣传中,如“澳洲布莱克莫尔天然维生素E润肤霜”、可润和蓝海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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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企业在宣传中并没有直接使用禁语,而是起到了刮擦边缘的作用,如“舒缓敏感”、“抚平伤痕”、“淡化斑点”。

当《京华商报》的一名记者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搜索“特产”时,他发现显示的信息大多是“美容院用化妆品”、“苗方祛痘、专业修复”等。

此外,封建迷信如“上帝”也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京华商报》记者今天发现,P&G旗下品牌sk-ii在其官方网站的介绍和旗舰店的图片中添加了“仙水”,俗称护肤精华。除了sk-ii“仙女水”之外,电子商务平台上还有很多自称“小仙女水”和“廉价仙女水”的产品,如以自然之名展示在电子商务平台旗舰店的“仙女水酵母水”和展示在凡米林旗舰店的“仙女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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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非法声明和虚假宣传的认定》,称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条例》、《化妆品命名条例》和《化妆品命名导则》的要求,化妆品声明应以其语言为依据。环境决定了禁止表达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速效”、“超级”、“全方位”、“超品位”、“换肤”和“此外,如果只添加了一些天然产品的化妆品,但产品却被宣布为“纯天然”,这是一个虚假的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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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或故意犯罪

对于通过大量禁用词语搜索相关产品的现象,业内人士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所以禁用这些词语,主要是因为它们误导消费者、夸大宣传甚至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公司仍然在政策的红线上进行宣传,主要是因为他们看中了空.化妆品背后的巨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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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来产业研究所的数据,截至2019年11月底,中国化妆品零售额达到2708亿元,同比增长12.7%。

《北京商报》记者今天采访了宝洁、ahc、格莱美、修正案等企业,询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以及他们是否知道这种现象是非法的,但截至发稿时,ahc、格莱美和修正案都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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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k-ii“仙水”是否使用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的“神”等封建迷信词语,P&G在接受《今日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仙水”是消费者对“SK-II护肤精华”的昵称,是对品牌和产品的认可和喜爱。同时,sk-ii在使用这个昵称时有一个注释,表明该名称不是该产品的官方记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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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据《今日北京商报》记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sk-ii在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产品推广语言大多使用“独家推出新版限量版神仙水”等字眼。在sk-ii的官方网站上,相关产品也被明确标注为“仙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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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商务平台sk-ii旗舰店,虽然sk-ii在相关产品介绍中注明“神仙水是消费者向sk-ii活肤精华素透露的昵称或通用名,但它不是产品的正式注册/备案名称,也不是产品的功能描述,因此在此说明“神仙水”一词以后不再重复。然而,在sk-ii的另一个电子商务旗舰店,销量最高的sk-ii限量版,同样,它也没有在sk-ii官方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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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消费者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所使用的昵称或常用名称不能成为相关品牌方进行宣传的理由。这在一定程度上有误导其他消费者的嫌疑,尤其是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使用相关词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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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业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表示,一些功能性产品需要更严格的检查制度,这导致了更高的时间成本,而普通化妆品的门槛较低,但它们不能宣传某些功能。这使得一些化妆品企业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润而在宣传上“下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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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些人直接使用禁止的词语来宣传和触及法律底线。有些采取“抓边”的路线,比如在产品推广中不使用禁语,而是在购买关键词搜索时购买相应的词,这样消费者就可以通过关键词搜索来搜索相关产品。其他的并没有出现在产品介绍中,而是出现在一些宣传软文中,这就很难直接调查它是否违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赖阳进一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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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将面临惩罚

上海恒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军今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化妆品广告不得虚假夸大化妆品的名称、方法、用途或性能;用他人的名义担保或暗示使人误解其效用;宣传医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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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或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可责令经营单位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至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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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费者发现或购买的化妆品涉嫌虚假宣传或非法宣传,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如果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一退三损”。造成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李红军进一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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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经营者知道货物或服务有缺陷,但仍向消费者提供货物或服务,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受害者有权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49条和第51条向经营者要求损害赔偿,并有权要求不到所受损失两倍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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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消费品零售新专家包今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一些企业通过模糊的宣传理念和一些摸棱两可的方式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是非常不可取的,尤其是当它们有触犯法律和违反相关规范的风险时。如果一个企业想要打造一个有价值的品牌,这些措施都是没有意义的,有必要针对一些新的传播环境,建立一些新的传播方式,组织一些新的营销模式,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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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后的宣传计划,P&G在接受《京华今日》记者采访时表示:“sk-ii将继续认真、严格地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始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此基础上,它将实践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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