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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琼斯编辑

记者昨天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当前和今后扶贫小额信贷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通知明确了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抓,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用一只手掌握准确的交付,可以借出所有的贷款;注重规范和改进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重申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如“5万元以下、3年以内、无担保、无抵押、基准利率贷款、金融贴现、县域建设风险补偿”。

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应包括已脱贫的贫困家庭,借款人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65岁。在扶贫的关键时期,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展期和展期政策将保持不变。

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通知强调,要充分坚持家庭借贷、家庭使用和家庭还款,准确地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而不是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禁止将新发行的扶贫小额信贷以股份分红、再融资和指数交换的形式交给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

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通知还要求对还款高峰期做出适当反应。在处理逾期贷款时,要加强银行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充分发挥两个村委会、一秘、驻村小组和责任人的作用,督促借款人偿还贷款,帮助他们制定还款计划。

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通知指出,对贷款逾期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村庄,要及时进行调查,摸清情况,找出原因,认真整改。对于能够通过追加贷款帮助渡过难关的,银行机构可以提供追加贷款支持,但单户扶贫小额信贷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但是,恶意拖欠银行贷款、逃避债务的,应当列入不可信赖的债务人名单,并依法组织催收。

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县政府可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有能力无偿还贷、到期不还贷、不符合续贷或展期条件的贫困户,应启动风险补偿机制,对90天以上未还贷的贫困户实行扶贫小额信贷。

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银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通知,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帮助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打一场硬仗。

标题:四部门联合发文 进一步规范完善扶贫小额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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